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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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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知

交屋前應如何認清房屋狀況

一、預售房屋交易:
(一) 選擇商譽佳的建築商。
(二) 仔細看清買賣契約約定,買賣契約最好附上設備及施工用料說明,
   施工期中最好實地了解施工情況、建材使用與合約內容是否相符等等。
(三) 仔細計算坪數,包含室內坪數、陽台坪數、大小公共設施坪數,
   此外,並須注意地下室、公共設施是否包含在出售面積之內。
(四) 附贈之設備或家電用品是否已於合約中載明品牌、型號、數量等。
(五) 消防設備是否完善。
(六) 是否依法領得使用執照。
(七) 各種稅捐、規費是否繳清。

二、成屋交易:
(一) 簽買賣契約時,應注重契約內容有否載明房屋如有瑕疵時如何解決。
(二) 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權人應和買賣契約的賣方相同。
(三) 出售房屋及土地的貸款情況。
(四) 附送的傢具或家電用品,裝潢等,於簽約時寫清楚品牌,數量或照相存證,
   以防賣方在成交後反悔,將贈送之物品取走或替換次級品。
(五) 海砂屋、輻射屋問題造成購屋者極大的憂慮,此問題可向建商公會
   或專門鑑定單位請求鑑定標的物是否為上述瑕疵品。

做好以上防範措施,於交屋時應可將糾紛降至最低,
但交屋時仍須做好 以下確認工作:
(一) 坪數是否與契約及所有權狀權狀所載一致。
(二) 附贈的設備是否如合約?
(三) 天花板、牆壁是否漏水、滲水或有剝落情形?
(四) 馬桶、水管是否暢通?
(五) 窗框是否會滲水?
(六) 水電管路是否確實接通至堪用狀態?
(七) 有關房地稅捐及各種規費、水電費、電話費、管理費是否已繳清?
(八) 房屋及土地如有貸款時,貸款本息繳納情形是否符合議妥之契約條件。

若以上有問題可請求賣方行使對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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