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人數:
(一)外業調查人員:錄取65名。
(二)製圖建檔人員:錄取35名。
二、工作內容:現況調查、圖表製作及圖表建檔
三、工作地點:
(一)外業調查工作:於全市各行政區。
(二)建檔製圖及檢核工作:
1.於高雄市政府地政處及其所屬新興、鹽埕、前鎮、三民、楠梓等地政事務所之辦公室。
2.圖資檢核分內外業,並須至戶外實地抽檢作業。
四、需求條件:
(一)外業調查人員:大專以上,設籍於高雄市者,須自備交通工具。
(二)製圖建檔人員:大學以上,設籍於高雄市者,須有電腦或統計或製圖等專長。
五、僱用期限:98年5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止,為期8個月。
六、工作時間:日班自 08 時0分至 17時30分
七、工作待遇:日薪-新台幣1000元,每月工作日以22日為上限,每月薪資最高不得超過22,000元
八、報名及面試時間:98年4月21日上午08:00至12:00止,自09:00開始面試。
九、面試地點:高市政府勞工局1樓(本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
十、面試時請攜帶以下文件,未檢附者不得參與面試:
1、報名表(可自網頁下載或現場填寫)
2、2吋相片一張
3、履歷表(含自傳)
4、畢業證書影本
5、身分證影本
6、身心障礙者請加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相關證件。
7、如為應徵建檔製圖工作者,請另提出學習電腦基本概略或文書處理或電腦製圖或地理資訊或統計分析等,其一之在校學分證明或政府認證訓練機構職訓證明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