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98年度住宅補貼方案,受理申請即將於98年8月14日截止,目前本市購宅及修繕貸款利息補貼仍有餘額,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補貼的市民,把握最後申請期限,儘速提出。
都市發展局表示,98年度住宅補貼計畫辦理戶數高雄市為租金補貼1,650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87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77戶,符合規定之市民請擇一辦理,不得重複。凡年滿20歲以上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或單身年滿40歲者,家庭年收入在105萬元以下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39,582元,另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即可提出申請租金補貼;至於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者,除申請補貼之住宅外,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須無自有住宅;另特別提醒申請民眾注意,依規定申請各類補貼之建物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都發局特別提醒,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補貼之本市市民,請務必於98年8月14日截止受理前填妥申請書,併同應附文件,親送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申請;申請書表可逕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下載,紙本申請書表可親至都發局免費索取。其餘相關規定可洽詢內政部營建署(服務專線:02-21927171)或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第三課(電話 07-3373529~30)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