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水災後,災民無家可歸,行政院目前發布三項優惠安家計畫, 包括購屋貸款、租屋補貼及由政府安置,希望提供災民固定的家,並遠離環境敏感區。 災民選擇租屋者,政府將補助「租金賑助」每戶每月6千元~1萬元,最長2 年。選擇購屋者,提供貸款額度最高為350萬元,償還年限20 年,5年繳息不還本,利率按中華郵政儲金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選擇租屋、購屋者還可領取「生活賑助金」,每戶每月3千元~1萬5千元,為期半年。 至於無意租屋、購屋災民,由政府興建組合屋,或運用現有國防部備用營舍、教育部閒置校舍、其它閒置公有建築物等資源,俟永久性房屋興建後予以安置,惟不得領取「生活賑助金」。 針對採租屋、購屋的災民,陳菊市長非常關心,特責成巿府地政處設置租(購)屋諮詢服務專線電話(3368333-2625),並於8月24日進駐本市5個安置中心,提供災民租(購)屋諮詢,另結合本巿仲介商業同業公會,搜集同縣(市)或鄉鎮待租售之房屋資料,就房屋坐落、類型、租金或售價、面積、格局、屋齡等分類整理,並擇期專人專車提供災民看屋服務,期望災民儘快走過風雨、重新擁有一個安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