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環境之作為,已使得公園環境呈現更優雅美麗的景象,惟公園目前違規情形仍以機車進入公園及遛狗未清狗便最為民眾詬病,機車騎入公園,影響公園休憩品質及公園內休憩民眾安全,而未清狗便也將影響公園內環境衛生,依據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四條,本處人員拍照後告發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立即離開公園,其經告誡仍有不從者,得連續處罰之。 養工處表示,為加強執行違規取締該處將責由專案稽查人員執行勸導、取締工作,如有民眾違規將機車騎入公園,稽查人員將立即拍照告發,並比照交通違規將罰單寄給機車車主,至於遛狗部分則會同警方現場開單告發,預計10月底完成規劃,11月1日正式上路執行。 養工處呼籲,公園景觀需要民眾一起共同維護,希望民眾發揮公德心,除隨手清狗便及勿將機車騎入公園外,並請民眾勿亂丟垃圾或任意破壞公共設施,以確保公園休憩品質,並進一步提升高雄市公園景觀形象。